各系、所:
随着近年来我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人数的增多,为保证其学位论文质量,经我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讨论,特制定如下预审条例:
1.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为学术型及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2.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我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关于成绩的规定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必须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规定的申请时间节点,提前一个月向学院提交三本学位论文纸质版,要求论文封面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不含致谢页、不含发表学术论文页以及其他体现导师和学生姓名的相关页,只保留论文题目和学生专业;
4. 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导师要在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前认真审阅学生的学位论文,并书面写出评阅意见及是否同意其提前毕业的意见,提交学院后,学院方授理该生学位论文;
5. 学院负责委托三名教授或副教授评阅该生学位论文,并写出评阅意见。
6. 学院根据三名专家评阅结果做出该生学位论文是否进行小修或不送审的意见,并送达学生导师。凡是结论为小修改的学位论文由导师根据评阅意见监督学生完成论文修改,并要求学生写出修改说明,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凡是结论为不送审的学位论文,该生取消本次提前毕业资格。
7. 关于专家评阅费,根据会议决定,学院从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指导经费里扣除300元,用以支付三名专家的评阅费。此项费用办理办法由办公室每年拨导师经费时,按单处理。
8. 根据此次会议精神,原研教(2014)001号文作废。
以上条例,自2015-2016第一学期起执行。
附件1:77779193永利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学位论文匿名预审评议书
77779193永利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