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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202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18 10:51:47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77779193永利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报名、考核、确定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媛、张 晞

副组长:卢其威、杨健健

成 员(姓氏笔画为序):

王迎迎、田 旭、田 劼、赵四海、任小勇、瞿圆媛、岳 霆

秘 书:董 莹(机电楼316,咨询电话62331498)

第二条 原则及程序

1.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转专业相关工作方案、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向学生公开或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转专业工作要有利于促进各专业学生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率。

3.学生转专业应经过学生自愿申请、专业考核、学院审议、公示和上报学校等主要环节。

4.学生转专业名单最终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 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出人数无限制;

2.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5%,具体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计划规模

计划转入人数

比例

机械工程

100

15

15.00%

机器人工程

30

4

13.3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1

15

14.85%

智能制造工程

30

4

15.00%

第四条 申请资格

1.机械工程和机器人工程在专业分流后两专业不能互转,但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认定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医学确认学生有某种疾病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等,因原专业调整或停办可转入其它相近专业学习。

(4)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专业本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总学分50%的接收学生,需降级转专业(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

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已成功转过一次专业者。

(6)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5.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我院各专业,如在理工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加试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相关科目。

第五条 转入选拔原则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开展转入选拔及考核。各专业选拔方式如下: 

专业名称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录取原则

机械工程

面试(百分制)

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等;英语口语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英语口语考试内容为学生自我英文介绍及指定文献朗读及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专业认知、数学等内容。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15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15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6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机器人工程

面试(百分制)

英语口语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50%,综合素质*占30%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4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4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5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初试+面试(百分制)

初评:计算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三门课程的加权成绩并排名,前45名学生进入面试,初评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

面试:主要考核英语口语(20%)、专业基础知识(50%)、综合素质*(30%),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15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若前15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6名起依次替补(须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智能制造工程

面试(百分制)

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等;英语口语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英语口语考试内容为学生自我英文介绍及指定文献朗读及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专业认知、数学等内容。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4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4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5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综合素质得分评价标准参见附件。

前来面试的学生需携带个人简历、个人成绩单(自助机打印的带章版本,或学院盖章均可)。

第六条 其他

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已修读课程,如果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同层次或高一层次,予以认可;若低于新专业层次要求,应当补修;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当补修。学生在转专业生效后,应及时在本人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中确认需补修课程,并联系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安排补修。

本转专业管理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7779193永利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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