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学管理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
77779193永利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工作方案、报名、考核、确定接收学生名单等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媛、张 晞
副组长:卢其威、杨健健
成 员(姓氏笔画为序):
王迎迎、田 旭、田 劼、赵四海、任小勇、瞿圆媛、岳 霆
秘 书:董 莹(机电楼316,咨询电话62331498)
第二条 原则及程序
1.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转专业相关工作方案、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向学生公开或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转专业工作要有利于促进各专业学生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率。
3.学生转专业应经过学生自愿申请、专业考核、学院审议、公示和上报学校等主要环节。
4.学生转专业名单最终交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教务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三条 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出人数无限制;
2.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15%,具体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计划规模 |
计划转入人数 |
比例 |
机械工程 |
100 |
15 |
15.00% |
机器人工程 |
30 |
4 |
13.3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01 |
15 |
14.85% |
智能制造工程 |
30 |
4 |
15.00% |
第四条 申请资格
1.机械工程和机器人工程在专业分流后两专业不能互转,但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2.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认定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医学确认学生有某种疾病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等,因原专业调整或停办可转入其它相近专业学习。
(4)参军入伍后退役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申请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所修课程未达到转入专业本年级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总学分50%的接收学生,需降级转专业(在校时间不得超过本科生最长学习年限)。
4.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5)已成功转过一次专业者。
(6)教育部有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5.非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入我院各专业,如在理工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需提交相关材料并加试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相关科目。
第五条 转入选拔原则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开展转入选拔及考核。各专业选拔方式如下:
专业名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录取原则 |
机械工程 |
面试(百分制) |
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等;英语口语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英语口语考试内容为学生自我英文介绍及指定文献朗读及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专业认知、数学等内容。 |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15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15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6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
机器人工程 |
面试(百分制) |
英语口语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50%,综合素质*占30% |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4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4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5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初试+面试(百分制) |
初评:计算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三门课程的加权成绩并排名,前45名学生进入面试,初评成绩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 面试:主要考核英语口语(20%)、专业基础知识(50%)、综合素质*(30%),满分100分,在总成绩中占比50%。 |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15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若前15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16名起依次替补(须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
智能制造工程 |
面试(百分制) |
主要考核英语口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等;英语口语与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各占50%。英语口语考试内容为学生自我英文介绍及指定文献朗读及翻译,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专业认知、数学等内容。 |
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接收前4名(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若前4名中有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则从第5名起依次替补(须同时满足总分60分以上) |
*综合素质得分评价标准参见附件。
前来面试的学生需携带个人简历、个人成绩单(自助机打印的带章版本,或学院盖章均可)。
第六条 其他
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修读课程。已修读课程,如果与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同层次或高一层次,予以认可;若低于新专业层次要求,应当补修;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当补修。学生在转专业生效后,应及时在本人教务系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中确认需补修课程,并联系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安排补修。
本转专业管理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7779193永利
2024年7月10日